1.檢驗員應熟悉并理解產品圖紙、工藝文件、了解受檢產品的結構、性能及使用要求。
2.按照技術標準對受檢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工作。
3.嚴格批量產品的檢驗工作,檢驗員有權限根據受檢產品的質量要求就生產條件、使用材料、檢驗設備等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意見。
4.向有關部門領導及生產工人提供質量方面的反饋數據;根據產品或零部件存在的問題,分析原因,提出預防和改進的意見供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參考。
5.按照工藝流程卡,技術標準條件做好每個項目的檢查記錄,防止錯檢、漏檢,及時發現產品中出現的不良品并打上標記,要求并監督制造方采取有效措施認真管理,防止不良產品、不合格產品混入合格產品而埋下質量隱患。
6.簽發產品或部件合格與否的質量證明。
7.指導和管理所屬成員的檢驗工作。
8.完成上級領導指派的其他任務。
9.對檢驗結果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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